当前位置: 后勤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用电管理的若干意见

作者:  [发表时间]:2008-01-06 [来源]: [浏览次数]: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用电管理

的若干意见

为了建设节约型校园,进一步加强学院供水供电工作的管理,合理有效的利用好学院的水电资源,减少水电浪费和流失,降低办学成本,最大限度的维护学院和师生员工的利益,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运行,根据我院用水用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方向;坚持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方向;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推行水电计量管理办法,增强师生员工节能意识、节约意识,减少水电资源的无谓浪费和流失,正确处理好节约能源与学院发展的关系、保证正常需要和厉行节约的关系。坚持机制创新,实行按核算单位计量管理,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管理模式,充分体现对合理用电、节约用水的激励作用和对不合理消耗能源行为的制约作用。

二、学院水电管理服务部门及职责

1、学院水电管理采取宏观行政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基建规划处对全院的水电工作实施宏观行政管理,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受学院委托负责全院供水供电、日常水电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

2、学院各水电用户必须服从学院水电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遵守学院水电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院良好的用水用电秩序。

三、用水用电的计量管理与收费办法

1、学院根据办公、教学区域的分布情况相对划分用水用电核算单位,实行总量控制、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

2、院(系)教学用水用电、机关处室及其他部门用电用水指标由基建规划处会同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按照既要满足教学、办公需要,又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核定,分别挂表,节约按比例提奖,超支从部门切块经费中扣除。

3、学生宿舍用水用电按房间实际居住人数下达指标,包干使用,超用收费。

4、教职员工个人用水用电实行按表计量,按居民用电用水收费标准逐月据实结算。

5、基建维修施工、经营性商业网点、校内承包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及出租房屋的用水用电,一律安装水电表,并按经营性水电价格标准收费。

6、学院各部门利用学院的房屋、教学实训设备等从事出租、办班、加工等经营性活动,须到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申报装表计量,其水电费按经营性水电价格标准收取。

7、非院内职工住户的用水用电管理按《襄樊职业技术学院非院内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1、加强宣传,统一认识,转变观念,营造氛围。水电计量管理是学院水电管理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涉及到各部门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因此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学院宣传部门、学工部门要通过电视台、院报、宣传栏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师生员工增强创建节约型校园的意识,强化节能理念,形成良好的节能氛围。

2、用水用电指标的测算与确认。基建规划处和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对各院(系)、各部门的用水用电基数的确定是在确保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秩序正常需求的情况下,科学、客观、合理地测算实际用量,确定计量指标。

3、完善水电计量装置。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要将院内各用水用电核算单位全部装配计量装置,同时对部分水网、电网进行改造,以适应新的管理机制。

4、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学院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要强化节能意识,站在建设节约化校园的高度,站在学院建设发展的高度,顾全大局,齐抓共管,整体联动,以主人翁的姿态,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可行措施,使节约一滴水、一度电成为每一位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

5、后勤服务部门要在加强学院水电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水电服务工作,为师生提供正常的水电后勤保障,为推行学院水电管理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节约意识,各部门在下达指标内节约部分按30%给予部门奖励,超支由学院从部门切块经费中直接扣除。学院每年对节水节电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十月八日